基礎法理學

授課教師:楊智傑                        

二、宗旨

   法理學是一門基礎的學科,研究法律倒底是什麼?法律與倫理、道德、宗教、正義、哲學的關系,並探討法律的邏輯、解釋、制定、修改等周邊議題。本課程希望將抽象的法理學,用台灣相關的例子來舉證,讓同學了解其實法理學可以運用思考在許多法律議題上,而不僅僅是抽象難懂的學問。本課程規劃為兩學期課程,上學期將介紹法理學的基本概念,下學期則會針對比較熱門的法理學主題進行專題教學,例如法社會學、批判法學理論或法律經濟分析等。 

三、教學內容

週次

                          

                     

 1

法理學簡介

什麼是法理學,為什麼法律系學生要學法理學,法理學包含哪些內容

 2

自然法學傳統

自然法學的觀念,天賦人權,人權的概念、大法官違憲審查

3 歷史法學 德國歷史法學派、薩維尼、梅因

 4

價值相對主義

實證主義重視的是實定法的分析研究,強調立法至上。

 5

自然法的復興:富勒與菲尼斯

美國程序自然法強調哪些程序正義?法律可不可以溯及既往?轉型正義是什麼意思?

 6

羅爾斯的正義論 什麼叫做正義

原初地位、修憲程序、公平作為一種正義、差異原則

 7

政策、原則、權利與解釋:德沃金的判決理論

德沃金的人權理論又有什麼特別?他為什麼說權利是王?

8

霍菲爾德的法律概念分析學說 霍斐爾德的法律概念分析學說

權利的分類

物權與債權的區分

 9

期中考

期中考

 10

凱爾森的規範等級體系

凱爾森的金字塔理論有何特殊之處?國際法是不是一種法律?

 11

英國分析實證主義(一)

邊沁的效用主義、奧斯丁的命令理論哈特的規則理論

12

法律社會學 狄驥的社會連帶主義

人權的反省

13

自由法學與社會法學

 

艾利希的社會學法學

活法是什麼意思?研究法律除了法條之外,還要關系實際的社會運作。

活法與法的實效性的差別

14

法律實用主義 龐德的社會學法學

霍姆斯的名言

法律作為社會工程,法律研究的綜合取向

15

美國法唯實主義(一)

盧埃林的規則懷疑論

到底哪些因素會影響法官判決?法官是真的按照法條來判決嗎?

大法官是公正的嗎?

16

美國法唯實主義(二)

弗蘭克的事實懷疑論

事實是客觀的嗎?還是主觀的?

當事人進行主義、陪審團、證據排除法則

補充

法系與法源

 

補充

解釋方法

 

補充

憲法解釋方法

 

17

批判法學理論

批判法學理論在批判什麼?資本主義下的法律有什麼問題?

18

期末考

            期 末 考

四、教學方法

   本課程由於難度較高,對一般法律系學生來說,必須接觸一些哲學的概念,所以主要由老師進行講解,但會隨時運用最新的時事議題,作為引導,與同學共同討論。

課程配分上,出席討論佔20%,期中成績佔20 %,期末考佔40%,課堂報告佔20 %。

  五、教學目標

希望透過這門課介紹各種有趣的法律觀點,讓財法系的學生,可以反省一下四年來所學習的法律知識。改變其看待法律的態度,甚至引發其對法律問題的思考。讓法律系學生更謙卑地反省思考其將來工作上所運用的法律,而不要擁有那種懂法律就不可一世的態度。甚至,如果學生因此受到啟發,開始思索更多的法律問題,也希望這門課對其他來進入碩士班研究能有幫助。

  六、教材課本

 教材課本:沈宗靈,法理學,五南,2002年7月

本教材詳細介紹各種法理學流派的淵源與發展,是國內寫得較好且較完整的一本適合大學生閱讀的法理學教材。至於時事的討論,則由老師隨時補充講義或提供報紙剪報。

  七、參考書目

1.法理論的基礎,Ian McLeod 著 楊智傑 譯 ,韋伯出版社,2004年9月

2.法理學,楊日然/著 ,三民,出版日期:2005/09/30

3.法社會學,朱景文主編/冉井富、朱景文、胡水君、陸益龍、郭曉飛著,五南,2006年9月

4.法律經濟學,謝哲勝主編/謝哲勝、莊春發、黃健彰、邵慶平、張心悌、楊智傑著,五南,20075

5.洞穴奇案,彼得.薩伯 ,商務(香港),出版日期:2007/01/25

法理學報告題目

一、報告主題

(先簡介其生平,然後介紹其理論中與法律有關之部分,強調其時代脈絡,或想解決的問題,而非單純抽象理論)

1.格老秀斯

2.洛克

3.孟德斯鳩 論法的經神

4.盧梭

5.托馬斯阿奎納

6.康德

7.黑格爾 

8.馬克斯

9.馬克斯韋伯(Weber 法律社會學

10薩維尼

11.梅因

12.耶林

13.拉德布魯赫

14.自由法學與概念法學

15.約翰彌爾

16.邊沁

17.奧斯丁

18.凱爾森(Kelsen

19.哈特(Hart 法律的概念

20.富勒(Fuller 法的道德性

21.菲尼斯

22.霍姆斯

23.龐德

24.羅爾斯(Rawls)正義論

25.德沃金(Dworkins 法律帝國

26.狄驥(Duguit

27.埃利希(Ehrlich

28.盧埃林(Llewellyn

29.弗蘭克(Frank

30.法律實用主義(pragmatism)理查波斯納(Richard Posner

31.批判法學昂格爾

32.女性主義麥金儂

 

二、5000字左右

三、需有參考資料至少五篇文章,來源有下述五種,找不到中文資料時,來找老師幫忙

      1.法理學教科書(例如沈宗靈)

   2.臺灣對個別學者所寫的論文(例如討論德沃金的論文)

   3.臺灣的翻譯書(例如商周人與法律系列的翻譯書)

   4.大陸的翻譯書

   5.大陸網站上的文章

四、寫報告必須引用資料

     

法學界通用論文格式(參考台大法學論叢格式)

 

一、標題順序

請按「壹、一、(一)、1、(1)、A、(A)」依序排列

二、註解

(一)採同頁註(footnote)格式。引用同一著作時,如緊接上一註解引用,則可使用「同上註,頁xx」,如其間隔有其他註解,則需使用「作者,同前註xx,頁xx」。

(二)中、日文部份關於「年份」、「頁數」、「卷期數」及「法律條文條次」均以阿拉伯數字書寫;專書書名及學位論文應以「」表示,初版無須註明版次。

詳細舉例如下:

1.專書:鄭玉波,「民法總則」,頁55,三民書局,1985年修訂3版。

2.譯著:蘆部信喜著,李鴻禧譯,「憲法」,頁60,月旦出版社,19951月。

3.學位論文:蔡墩銘,「德國刑法共犯理論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論文,頁301959年。

4.期刊論文:陳棋炎,論應繼分實質的公平,台大法學論叢第191期,頁226-2271989年。

5.網頁:作者,文章名,網站名,網址:http://www.law.ntu.edu.tw/2_1.htm,查訪日期:20041117日。

 

 

 

 

法理學題庫

各位同學,我盧列了十二題法理學期末考題庫,作為同學複習期末考的指引。我會在其中抽四題作為考題。

期中考前

1.請說明社會契約論的意思

2.請說明阿奎納的神學自然法思想

3.菲尼斯為何反對同性戀性行為合法化?

4.薩維尼為何反對制定德國統一法典?

 5.「法」(law)和「法條」(laws)有何不同?

6.請解釋下述名詞:legal positivism、legal pragmatism、nature law

7.請說明羅爾斯的正義二原則

8.請說明羅爾斯(Rawls)原初地位與無知之幕的假設與用意

9.請說明德沃金(Dworkins)的法律整全性理論和英美普通法傳統有何關係

10.請說明富勒的程序自然法的概念

11.請說明rational 和reason的差異

期中考後

1.     到底國際法是不是法?請問凱爾森(Kelsen)、哈特(Hart)、狄驥(Duguit)對國際法各有什麼看法?

2.     霍菲爾德(Hohfeld)將美國的權利作了分類,而我們也將民法的權利分為四類,請將霍菲爾德的分類和我國的四類權利連連看,說明兩組分類中的近似程度。

3.     人權真的是天賦的嗎?請說明為何狄驥(Duguit)認為,不但沒有天賦人權,人反而應該盡義務?

4.     從樂生療養院抗爭的例子,說明人權到底是1.天賦的?2.憲法賦予的?3.法律賦予的?還是4.爭取來的?

5.     活法是什麼意思?請用埃利希(Ehrlich)的理論說明之。

6.     檢察官認為,在KTV裡面脫衣陪酒,不構成公然猥褻罪。請用艾利希(Ehrlich)的「法的自由發現」(自由法學)理論,來替檢察官說明,他為何會認為其不構成公然猥褻罪。

7.     如果我們硬要嚴格定義「法律哲學」(Legal Philosophy),哪一派的法理學比較屬於法律哲學?

8.     請區分法律實用主義(pragmatism)、法實證主義(positivism)和法律現實主義(realism)的不同,並用我們學過的法理學者作為代表舉例說明。

9.     盧埃林(Llewellyn)的規則懷疑論是什麼意思?

10.  弗蘭克(Frank)的事實懷疑論是什麼意思?

11.  為什麼老師說,證據排除法則,在台灣用起來會怪怪的?

12.從批判法學的角度來看,法律與政治的關係為何?

 

 

     
     
     
     

進階法理學

楊智傑助理教授

 壹、教學說明:

法理學是一門基礎的學科,研究法律倒底是什麼?法律與倫理、道德、宗教、正義、哲學的關系,並探討法律的邏輯、解釋、制定、修改等周邊議題。由於其過於抽象,且學派又多,通常會讓同學望之卻步,在學習上也不得要領,覺得過於枯燥。故本課程希望將抽象的法理學,用台灣相關的例子來舉證,讓同學了解其實法理學可以運用思考在許多法律議題上,而不僅僅是抽象難懂的學問。故本課程不在於教導同學學習各種法理學流派,而是希望培養同學對法律的批判反省能力。

本學期的授課內容,前幾週將介紹法理學的基本討論主題,然後挑選Bruce AckermanMark TushnetLon L. Fuller三個學者的著作為主,讓同學以具體的問題,來認識法律理論的幾個流派。

 貳、教學進度

 

主題

內容

報告進度

1

課程介紹、法理學介紹

上課方式說明

 

2

法律理論流派

自然法、實證法、歷史法學

第一組 講義 4-15

3

法系與法源

英美法系、大陸法系之不同

3

法律解釋

法律解釋的問題

第二組 講義16-29

4

憲法解釋

美國憲法解釋的流派

第三組 講義30-37

5-7

Bruce Ackerman的歷史派憲法學

Bruce Ackerman的憲法時刻理論、憲法解釋理論、批評檢討

第四組 講義38-49

第五組 講義49-57

第六組 講義57-70

10

Mark Tushnet的批判憲法學

Mark Tushnet的批判法學、批判違憲審查

第七組 講義71-78

9

期中考

 

 

10-17

Lon L. Fuller的新自然法學

Fuller的法律的道德性、程序自然法

第八組  書31-62

第九組 書69-100

第十組 書101-131

第十一組 書145-171

第十二組 書172-202

第十三組 書209-238

第十四組 書239-248, 253-273

第十五組 書274-311

18

期末考

 

 

 、上課教材

()基本教材(教科書;如無可免填)

1.楊智傑老師講義(共78頁,有電子檔

2.富勒著,《法律的道德性》,五南出版,20103

()參考教材(參考書目)

1.Bruce Ackerman, We the People: Foundation (1990);楊智傑翻譯,初稿,國科會研究計畫

2. Mark Tushnet, Taking the Constitution away from the Court (1999);楊智傑翻譯,將憲法踹出法院,正典出版(2005

3.沈宗靈,法理學,五南,20027

4.法理論的基礎,Ian McLeod 楊智傑 ,韋伯出版社,20049

5.洞穴奇案,彼得.薩伯 ,商務(香港),出版日期:2007/01/25

 

、課程要求

 ()上課要求

固定出席

()作業要求

分組(2人一組)報告課本章節,需製作投影片PPT,並印製1-2頁報告大綱發給同學,並設計具體問題,以進行討論

()考試要求(可簡述有無平時測驗,或期中、期末筆試等)

期中考

期末考

 

、輔導時間

教學網站:http://wwwt.au.edu.tw/au5840

線上發問討論:http://tw.myblog.yahoo.com/yangjames2000/

老師信箱:d92341001@ntu.edu.tw

MSN: yangjames2000@hotmail.com

手機:0911250160

 、評量方式

出席率25%,分組課堂報告25%,期中成績佔25%,期末考佔25%。

 

法理學的學習與教學

楊智傑 2007.10.18

壹、我的學習歷程

    我大學讀台大法律系,碩士唸中央大學產業經濟所,博士唸台大國家發展所。光看這三個階段的名稱,似乎我念的東西一再轉換,不過其實都很法律脫不了關係。

    對法理學的學習,也可以分成這三個階段。在大學階段,大四我們有必修法理學的課,我選了林文雄老師的課。但林老師上課不用課本,人又有點年紀,加上法理學比較艱澀,我們只能透過學長姐留下的共同筆記,儘量掌握這門課老師所教授的內容。但我吸收的很差,上學期的期末考,林老師發考卷前事前先說,如果考6065分的,其實本來都不及格,是他心軟才讓這些人及格。結果我拿到考卷,61分。看來這門大四的必修課,老師也知道大家都學得不好,但也捨不得因為這門課而讓同學畢不了業。所以我下學期不知道幾分,反正順利畢業了。

    碩士班階段,產業經濟所看起來應該學不到法理學。但我因為缺錢,必須自己找點兼差來做。碩一寒假就主動到韋伯出版社應徵政治學書籍的翻譯。韋伯的主編看我是法律背景,就說剛好有一本法理學入門的書沒有譯者能翻,就這樣誤打誤撞翻譯了我的第一本書。為了翻譯這本書,我讀了不少相關中文書籍,因此算是把大學沒唸好的法理學,重新摸索了一次,奠下了基礎。此外,我的碩士論文是寫關於違憲審查的問題,參考的是美國的文獻,其實美國許多憲法學者的文章都會用比較理論的論述,多多少少也跟法理學有關。尤其我主打的憲法學者Mark Tushnet,本身就是批判法學的代表人物,因而我對批判法學也更加了解。另方面,產業經濟所就是要培養法律經濟學的人才,在法律經濟學方面,我也小有研究,所以除了前面講的基本的法理學功夫之外,批派法學和法律經濟學則是我比較專長的法理學支派。

    到博士班階段,國家發展所的法律組的老師,都是專長法理學的,包括專長法律社會學的張志銘老師和法理學的陳顯武老師。這兩位老師都是法理學的專家,我雖然沒有上他們很多課,但上了一些基礎課程,包括社會科學方法論、法學方法論等,也算是耳濡目染了一點德國法理學的概念。對我來說,我比較熟析的還是英美法理學,這方面則是要感謝我指導教授林子儀大法官。林大法官開的美國憲法課,總喜歡讀各種有趣的理論,我每個學期都去旁聽,有一個學期大家在研究羅爾斯和德沃金,另一個學期也研究過批判法學的James Boyle,當然,憲法學各種豐富的理論,也都算是法理學。

    我的博士論文,撰寫網路著作權的問題,在理論方面,就採用比較批判的理論,深入研究財產權和智財權的本質。所以,在這方面又再次讀了美國Hohfeld的法律概念論,以及對財產權的幾種批判理論與法律經濟學的理論。

       以上大概就是我個人學習法理學的精歷。簡單來說,我覺得我大學真正上法理學那門課,學的很糟。因為法理學太難了,而且沒真正去思考一些議題,光背誦那些理論只會頭昏。直到後來因為上了研究所,為了研究各類憲法和財產權議題,才再度接觸這些法理學理論,也才把這些理論的運用掌握的更清楚。

     由我自己的經驗可以知道,要求大四法律系學生硬來上法理學,效果一定不好。如果這些大四的學生將來會去唸研究所,或許這門課程對他們來說算是有點幫助,至少當他們以後撰寫學位論文有需要用到一些理論時,會慶幸自己以前還學過點皮毛。但對那些不想繼續升學,也對理論沒興趣的同學來說,上法理學這門課想必是件非常痛苦的事。

貳、從事法理學教學之心路歷程

    我是第一次教法理學。雖然沒教過這門課,但我已有不少教學經驗,特別是將法律介紹給對法律陌生的人。法理學對於法律人,其實也有點類似的感覺,法律哲學對法律人來說一樣陌生。我打算盡量用最淺顯的方式,讓學生能夠進入法理學的世界。

叁、上課方式與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上,當然是以老師講課為主,雖然我希望同學能夠參與討論,但畢竟這門課的理論較難,學生在還沒聽懂前一定不敢發問。

1.案例教學法?

 法理學這門課不但難,又枯燥。我一開始就向學生承諾,我會盡量用現實中的例子,將這些理論具體套用到那些例子中,或討論一番。這有點類似案例教學法,把很理論的東西,透過實際發生的案例,拿來討論,這樣學生才會覺得法理學不是空的,而是真正用得到的知識。或者至少能夠刺激他們思考,也順便幫他們複習一下基本的六法。

例如就法官能否造法的問題,或者當法官發現法律不好,而能否拒絕適用法律的問題,我一開始就舉了一個遺產繼承的案例。這個案例是報紙上看來的,是不久前發生的事情。一個小孩從小父母離異,給媽媽撫養,但還沒成年,爸爸卻死去,留下上千萬的債務。根據民法,他們可以在被繼承人死後兩個月內去拋棄繼承,也可以在知悉得繼承開始起三個月內去限定繼承。可是,小孩和媽媽不懂民法的規定,他們不知道爸爸何時死的,所以早就超過死後兩個月內去拋棄繼承的時限,他們得知爸爸死後,也不知道要在三個月內趕緊去辦限定繼承。就這樣,還未成年的小孩,已經背負上千萬的債務。此時,身為法官,你是否要根據民法,判這個小孩背負債務?還是認為這個法律不好,判決小孩不必背負債務?還是,透過法律解釋的遊戲,讓小孩還有其他生路?

透過這個案例,我就開始慢慢進入所謂「惡法亦法」和「惡法非法」的爭辯中,漸漸帶出自然法和法實證主義的對立,與這兩派基本觀點有何不同。

2.哲學基本概念

法理學中常常會用到很多哲學的基本字彙,這些字彙對沒接觸過哲學的人來說,一定覺得很陌生。法律系學生唸多了法律圈那種不文不白的法律文字,要他們突然念這種社會科學慣用的有點文雅的文章,他們一定很不習慣。為了降低進入障礙,我會盡量把法理學中所用到的每一個概念,都當台下的學生是哲學系的大一新生,盡量去解釋給他們聽。

例如,理性這個字reason,我就不厭其煩地一再跟學生解釋為何reason會被我們翻譯成理性。同樣地,rational這個字,如果一樣翻譯成理性,可能看不出這個字本身想傳達的味道。一般哲學界翻譯成合理性,我則傾向直接翻譯成計算的或自利的。

另外,什麼主義ism,到底是什麼意思,我也會先解釋一下,說主義這個字大概就是在講一派主張, 一套理論。每一個所謂的主義,就是會有自己的一套理論,一套主張。透過這種說文解字,讓學生慢慢了解一些基本的哲學用語。

3.每個理論的背景與問題

在介紹每一個學者時,我希望讓學生了解那個學者提出的理論,會有他的時代脈絡。例如富勒提出的程序自然法,就是針對二次大戰德國納粹政權而來。不但要讓學生知道每個理論的時代脈絡,也要讓他們知道當時那個理論,到底是用來解決什麼問題。每個法理論都很抽象,但一定是出於一個具體的法律問題。若能掌握這些重點,法理論就不會那麼抽象了。

肆、教學重點與進度及教材選用
1.
一定要有課本

    法理學的理論非常多元,就像其他法律科目一樣,有些老師會自己上比較專長的部份,而偏漏其他部分。甚至,有些老師都不指定教材,或者就算指定教材,也天馬行空的東講西講,沒有系統。

這門課目既然這麼難,學生在課堂上光聽老師講,一定沒辦法聽懂多少,如果課後沒有個文字教材讓學生自己去複習、咀嚼,那吸收狀況一定更差。所以我認為第一個重點,就是一定要給學生指定教材。然 老師也盡量跟著教材的進度走,不要自己亂講。

至於教材的選用上,由於這是一門上下學期的共四學分的課,算是要教滿多東西的。所以我決定選用大部頭的教科書,最好是那種每種法理學流派都介紹一章的課本。這種類型的課本,大概都是英美法理學的傳統。我自己翻譯的「法理論基礎」,就是這樣的編排法,但那本太薄。我選用 林文雄 老師校訂、沈宗靈編寫的法理學教科書。這本書把二十世紀的每一個重要的歐美法理學者,都用一個章節的篇幅概要介紹他的最重要的代表作的重要主張。我覺得寫的很好,我也比較熟悉這種以一個學者一個單元的介紹方式。

2.進度

原則上就按照課本的章節,每個禮拜上一章,能上多少就上多少。當然不可能把每個學者的理論都做很詳細的介紹,大多時候只能走馬看花,了解一下該學者的特色,他們的基本理論。至於詳細的分析,有興趣的同學就只好回家自己詳細閱讀課本了。

但這本書只有約25章,我打算一個學期教完這本書。至於下學期,就像每個法理學教師喜歡教一點自己專長的理論,或者透過教學自己也去教一些他感興趣的領域。所以我會挑選一個比較專業的領域,和學生共同來研讀、討論。我希望在批判法學、法律經濟學、憲法解釋學、法社會學這幾個主題中,讓學生挑選一個主題來上。原則上我也一定會選定一本課本,和同學們一起閱讀,類似研究所課程的上法。

伍、學生評量的部分如何進行

1.出席率

要期待學生短期間內把法理學真正搞懂,是強人所難。這類大四的必修課,老師都不想成為學生的仇人,當然想讓學生盡量及格。但大四學生的問題就是他們不愛上課。所以還是必須有一些督促他們上課的方法。

所以,出席率是一個很重要的評分依據。我不可能每次都點名,這樣既浪費時間又會搞的天努人怨。我參考某些老師的建議,決定每週出一個小作業,讓他們回去用A4紙回答當週課程的一個問題,然後隔週上課來交給我。希望透過這種方式,也當作點名,也督促學生下課之後馬上複習該週進度。

 2.期中考和期末考

原本我希望學生能夠組團自願上課報告,但看來學生意願不高,最後應該還是用期中考和期末考的方式。我過去考試都會准許open book,但這樣學生反而不來上課。我原則上還是會open book,但考題會出一些我上課舉的例子,課本不一定有。

陸、如何提高學生學習興趣

1.多舉具體法律案例

這門課學生的學習意願本來就不高。我只能盡量舉一些案例,多拿一些時事法律問題來和同學討論,引起學生興趣。例如我會舉一些刑法、民法、憲法的例子,一方面幫同學複習這些基礎法律知識,讓他們知道來上法理學不會只是浪費時間。當然更重要的就是透過這些案例,讓他們對法理學所探討的議題感興趣。

2.法理學其實就是法學緒論升級版

我在第一天上課時,告訴同學一個心得。我念法理學,往往有一個感覺,其實法理學裡面探討的問題,在大一的法學緒論裡面都會探討介紹。在大一上法學緒論時,已經直接告訴我們那些問題的答案。而到大四再重上法理學,是把法學緒論中講的問題,重新挖出來,再做更深入的思考,或者是說把那些問題的辯論過程,講出來。事實上,我們可以把這些法理學者想像成,歷史上很多學者對這些法律基本問題有過不少爭辯,但最後這些問題塵埃落定,有了一個通說,而這個通說就寫進我們的法學緒論教科書,成為法律系大一生必備的常識。也就是說,我希望讓學生們能換個角度,讓他們知道法理學一點都不難,很多問題我們都已經知道,甚至都知道目前的結論(通說),因為我們都學過法學緒論。所以,在教學時,我常常會把某個法理學者討論的議題,拉回到法學緒論中,去問同學們目前的通說為何。

柒、提問與討論

 

「權力風暴」與法理學考試

楊智傑 2007/11/13

 

這禮拜是學校期中考,週末不用備課,偷閒一下,跑去看了阿湯哥的新片「權力風暴」。看完之後,有點失望,沒有想像中的大場面;但也有些收穫,讓我反省了自我。

 

美國大學人文社會科目的教學風格

 

片中有個角色,導演勞勃瑞福自己飾演,一個大學教授,教類似大一政治學這門課。教授主動約談了一個學生,一個聰明但卻不用功的學生。這個學生宣稱看不慣現實政治的骯髒齷齪,對學習這門課失去了理念,而漸漸不來上課,跑去玩社團了。教授卻很有心,把他找來,給他兩個選擇,一是給他成績B,他從此不用來上課,但再也不可以選修教授的課。另一個選擇,則是給教授半小時,讓教授開導一下他,告訴他為何不要放棄學習。

這個教授的用心,不只展現在他主動約談學生上,還展現在他對整個課程的安排與教學上。片中,他這門課會指定事先閱讀作業,以及事先設定好討論問題,要求學生在上課前就先研讀。然後,上課過程中讓同學分組報告,並讓學生隨時辯論進行討論。當然,他每次都點名,所以他有每位學生的出席記錄。每次都有作業,作業都打成績。最後,他有設定課輔時間,讓學生在課輔時間來找他討論課業。

這麼複雜的安排,先別說學生願不願意配合,光老師自己,就必須花很多時間來應付一門課。我過去在唸博士班時,到處兼課搶錢。由於只是兼課,沒花很多時間在課前的課程設計和課後輔導上,基本上都是準時去上課,也準時下課走人。沒有太多指定閱讀,學生也不會抱怨閱讀資料太多或太少。

看完這部片,讓我一直思考,我是否應該像片中的勞勃瑞福,跟美式教授一樣,課前指定這麼多閱讀資料,並要求同學分組報告?片中的場景,看起來應該是大學生,不是研究生。難道,是美國一流大學?看起來又不是,似乎只是一個州立大學。勞勃瑞福看起來也不像是一流大學的大牌教授。那麼,為何普通大學的學生都可以接受這樣的上法。台灣的學生,能夠接受嗎?我們台灣如果是在研究所,用這種上法是理所當然,但在大學部用這種上法,還滿少見的。但這讓我思考反省,一個教授必須很認真對待他的學生和他的教學,更甚於他的研究。

 

法理學這門課該不該當人?

 

我這學期,終於開始在大學教法律系的學生,而且還是教大四的法理學。教這門課讓我感覺責任重大,一方面,這是法律系本科生,另一方面,在大四安排法理學這門課,肩負了要給學生對學習三年法律後一個批判反省的視野,這都讓我覺得責任重大。如果嚴格把關,就要當掉一些學生,但是,這卻是大四的必修課,把學生當掉的話,學生就會延畢,這讓我猶疑不決,一直在思考到底要如何評分。

有時候,把同學當掉,對同學來說,是對他們好。如果這是法律系大一必修課,例如憲法或民法,那我應該會不客氣的當人。反正才大一或大二,不會影響到畢業時程,趁早讓學生重視大學課業,或許是必要的。我自己大一憲法和刑總都被當過,但就是因此,讓我知道不可再沈迷社團和打工,該先把學生本分做好。大二開始,我把時間拿回來放到課業上,打工也只敢兼一份家教。後來,成績開始好轉,每學期平均都往上跳三分,連續四個學期,都快得到我心目中的最佳進步獎了。回想起這段不堪往事,我並不怪罪當掉我的李鴻禧老師和蔡墩銘老師,反而要謝謝他們,讓我早點回頭,沒有誤入歧途。看來我也表現地不錯,就這樣一路念的很順,四年大學順利畢業,兩年碩士,三年博士,沒有吃虧。

所以我說,趁大一大二早點把學生當掉,未嘗不是好事。但是,如果學生大一大二這麼混也都混過來了,到了大四,卻要因為法理學這門課被當而延畢,一定會恨死我了。我該怎麼辦呢?

 

法理學考試open book好嗎

 

我基本上,不想當壞人。當年我大四的法理學老師林文雄老師,也是出於一念之仁放了我一條生路。是否我也該秉持同樣的胸懷,放同學一馬?

好吧。但我仍有責任感,希望讓學生能夠真正來學習這門課,而不是讓他們打混摸魚。怎麼督促學生真的來學習法理學呢?我一開始點名了幾次,後來改用出回家小作業的方式,督促學生回家做作業。我心想,就算你們不願意來上課,也得為了作業,回家翻一下課本。交作業也可以當做一種點名,因為真的點名會花去太多時間。當然我也知道,很多同學根本就不自己寫作業,而只是拿同學的剪剪貼貼交差罷了。但我想,知道要剪剪貼貼,或者拖人來交作業,至少讓同學一個禮拜掛念一次這門課的作業。這總比不出作業,讓同學大半學期都不來上課,連老師都不認得好。

另外,法理學這門課,原意只是為了讓學生思考反省,不是要求學生記憶。但如果學生不去思考反省,我也沒辦法強迫學生反省。退而求其次,我只希望同學能夠吸收課本裡面的內容。所以,考試也是一種讓學生吸收課本內容的方式。我考試之所以open book,就是不希望學生死背。事實上,我自己也記不得課本中的那些東西。就我自己來說,過去學習法理學的所得,就是對法律我得到一套自己反省批判的思維,但那些在我反省批判過程中所接觸的法理學者的學說,大多看了就忘了。我自己都記不起來,如何強迫學生死背呢?

Open book的另一個用意,就是希望學生不要放棄這科,不要有挫折感。就算之前都沒唸書,考試這兩個小時總可以念一下書吧。給學生看課本,讓他們這兩個小時趕緊K一下課本,比讓他們兩個小時發呆、作弊、亂寫,應該要好一點。

 

對學生的課輔

 

看完「權力風暴」這部片,我就在想,我當上專任老師後,一定要更關懷學生的學習狀況。就算只是給予一點問候,或許就能夠讓學生知道,老師還是關心學生的,甚至可以讓學生基於和老師間的人情壓力,而不得不好好唸書。至於這學期,因為我還只是兼任老師,能做多少就算多少,我也不可能真的把學生都找來約談。但是,若學生有跟我一些互動,我應該要撇開過去那種尖酸刻薄的作風,對學生多點鼓勵。我是這麼盤算著,但能做多少,就不知道了。

很快地,我改完法理學期中考卷後,剛好看到唯一個考了一百分的一位同學,就跟她恭喜一下,打打氣,聊一下她畢業後的規劃。但我也從其他學生那邊得知,open book的考試方式,似乎沒辦法辨別出同學的用功程度,付出的時間和所得到的分數不成比例,而對這門課失去信心,對老師我的評分方式失望。

身為老師,面對有這種想法的學生,就像「權力風暴」片中的那種對政治失去理想的學生一樣,我應該好好來說明一下。至少,我要努力解釋一番,以表達我的誠懇,至於是否能夠說服那些對這門課失去信心的同學,請自去行電影院看「權力風暴」的結局。

我也知道有人根本都不來上課,我也知道有人其實還是想作弊,我也知道很多人作業都不是自己寫的。不過,我相信,有來上課的人還是可以考的比較好,沒來上課的人就算open book也考不好。從我改考卷的結果來看,大致上的確是這樣。但可能也有些人就是有小聰明,他從來不上課,考試卻能夠靠著小聰明考到及格。而那些每次都來上課的人,卻可能只是考比及格高一點的分數而已。這樣的評分結果,要如何說服那些用功的同學,繼續用功而不是只靠小聰明呢?

老實說,我也還在想。不過我現在的基調大致是,我不會給任何加分,不及格就是不及格,期末考再不及格就當掉。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讓那些不及格的同學知道,該用功了,不用來跟我求情。甚至,平時成績我還是很重視課程參與,雖然目前為止大家都不太願意在課堂上跟我討論,但我想鼓勵那些每次都來上課的同學,你們可以更大方的問一些可能是「笨」的問題,讓我更認識你,這樣平時成績的印象分數也會更高。

當然,以上種種方式,都沒辦法解決那種靠小聰明勝出的同學。這時候,我只好還是老調重彈:法理學這門課,只是想刺激們每一個人去反省,只要你能及格,分數的高低不太重要。畢竟,我也可以考更難,難到大家都不及格。所以分數真的不代表什麼,只要能及格,90分和65分,我覺得都差不多,只是運氣的差別。我相信65分以上的人都是有用功的。

至於那些靠小聰明靠open book而及格的同學,他們期末考未必就會及格。但如果他們真的那麼聰明,其實我也無話可說。聰明是件好事,未來的社會,的確是要靠很多小聰明才能夠競爭的。

 

權力和權利

 

最後,附帶一提,我常常在新聞上,看到有些影視記者把「權力」和「權利」混淆,例如,這次就有記者把「權力」風暴打成「權利」風暴。我想,這應該是他們沒有學過法學緒論的關系吧。如果同學們法學緒論沒學過,法理學應該也要再強調一次。這將會是下禮拜法理學的上課內容之一。

 

判決研讀與專題論文寫作

 

一、背景

1.由於本系為財經法律系,同學出路以進入商界從事法務工作為主,較少選擇考研究所,故法理學這門理論課,對學生來說,用處不大。且過去一年同學學習法理學的興趣也不高,出席情況不佳。為此,本年度新的一學年法理學課程,希望調整上課方式。改採指導寫作「類似畢業專題論文」的方式,透過思考具體法律問題,體會法理學各種層次的反思。

2.由於楊智傑老師申請到教育部的法學教育創新計畫,該計畫宗旨為以案例與對話為主,雖然這次申請到的計畫是針對憲法教學,但也可以該計畫資源(行政助理與相關微薄經費),投入於這次法理學的教學改變創新中。

 

二、期待目標

    1.由具體法律問題,讓同學思考法理學的運用

    2.提升學生搜尋法院判決、整理資料、文書處理等「法務工作」基本能力

    3.論文成果有利於同學研究所考試

4.論文成果有利於同學找相關工作時展現其專業知識

5.系上老師協助指導學生題目時,可和學生共同合作題目,提升系上研究風氣,甚至有優秀成果可和學生共同發表

 

三、作法

1.指導每一位學生獨立撰寫一篇畢業專題論文的方式,撰寫一篇深入的論文。

    2.論文題目以民商法、財經法為主,但仍可例外選擇其他法律題目。

    3.前兩週課程由楊智傑老師本人講授,講解內容包括:

        1)如何搜尋法院判決

        2)如何閱讀法院判決

        3)尋找論文題目

        4)如何搜尋學術文獻、引用文獻

5)法理學基本概念:用哪一種視角來看待法律問題

        6)研究示範

    4.由同學輪流上台報告,第一次報告判決,第二次報告論文初稿,並由楊智傑老師當場指導。

    5.同學私下可就論文主題,詢問本系相關專長老師,是否願意私下指導。

    6.期末繳交完整論文。

 

四、選題方向

    1.以民商法、財經法方向為宜

    2.有心考研究所的同學,挑選與自己研究所相關方向(例如想考刑法組的同學,可選擇刑法題目;想考基礎法學組者,可選擇純粹理論議題)

    3.配合未來畢業後工作方向選題(例如想成為保險業務員者,可選擇保險法相關議題;想考一般基層公務員者,可選擇行政法相關議題)

 

五、指導老師

1.原則上由楊智傑老師自己指導。

雖然楊老師受限於專長,不可能懂所有的法律題目,但仍然可在研究方法上與論文組織上,進行指導。並隨時提供法理學的反思角度,供同學於研究問題時反思。

   1)課堂時間現場指導

   2)研究室時間約談指導(每一人一學期至少一次)。除授課時間以外,每天幾乎早上八點進研究室、晚上八點以後離開。可隨時來研究室找老師討論題目。

   3)為了避免學生耽誤其他老師時間,楊老師可指導方向放大為:智慧財產權法、公平交易法、勞工法、傳統民法、網路法、科技法、憲法、行政法、公法各論、法理學、法律經濟學等法律題目

2.同學私下可找有意願協助指導的系上老師:

1)同學可按系上老師專長,私下找個別專長老師指導。

2)大四同學可搭配其他大四課程,直接選定該門課程的主題為題目,並找授課老師協助指導。

3)請同學盡量於系上排定的老師課輔時間,於各別老師指定地點(辦公室或研究室)找老師指導,避免耽誤老師私人研究時間與下班時間。

4)將事先調查個別老師協助指導的意願與開放名額。

5)找其他老師協助指導者,仍須跟楊智傑老師討論題目。

 

六、論文要求

1.必須以本國法院判決實務為核心,挑選三個法院相關判決或大法官解釋,三個判決必須與論文題目有關,並限於五年內的判決。

2.若所選題目沒有適合判決,則可研究最新修法爭議與議題。

3.搜尋該問題所有相關文獻,至少有20篇學術文獻,學術文獻包括:

1)教科書

2)學位論文

3)學術專書

 4)期刊論文

4.避免使用太多非學術性的資料,尤其嚴禁網路文章的剪貼抄襲。

5.論文中的判決,嚴禁剪貼,必須自己消化吸收重新表達。

6.論文最後一節,挑選運用法理學的各種理論之一,來反思這個問題的思考層次。

7.字數要求,一萬字以上,兩萬字以下。

 

七、每週課程進度

週次

                          

         

同學進度

 1

課程介紹

法院判決

蒐集 學術文獻資料

 

本課程介紹與進行方式

如何搜尋各級法院判決

如何閱讀判決與釋字

判決搜尋

法源法律網

英美法學術資料庫(Lexis-Nexis

國內學術論文搜尋

月旦法學知識庫(法律論文搜尋)

國家圖書館碩博士論文系統、

國家圖書館期刊論文搜尋系統

 

1.開始思考方向

2.練習搜尋及閱讀法院判決

3.練習蒐集學術文獻

4.使用圖書館

2 論文結構與目錄

學術引註方式

參考文獻

法律論文引註方式  

 3

尋找題目

 

 

 

 

研究方法

 

 

如何尋找可以寫作的題目

1.    時事爭議

2.    最新修法動態

3.    從法院判決中找有趣問題

4.    搭配財經法律方向

用哪一種視角來看待法律問題?

1.    比較法方法

2.    整理法院判決與實務見解(找法)

3.    運用現行法條檢討新問題(法學方法論)

4.    學說爭議分析

5.    立法論(修法建議)

批判思維(左派與右派的批判思維)

1.    形成題目方向

2.    與楊智傑老師討論題目

3.私下找系上其他專長老師討論題目

4尋找具體判決

5.準備期中報告(製作簡報檔)

4 論文示範

如何寫論文或計畫

老師報告一個題目,供同學觀摩,其包含

1.問題

2.現行法院判決

3.學說爭議

4.法律批判反省(法理學理論之運用)

 

 

 310

同學判決或最新修法爭議報告

法理學角度思考

每位同學皆上台報告三個相關判決或最修修法爭議

一人報告10分鐘,老師指導與討論時間5-7分鐘,一堂三人報告,一週共6人報告,八週共48人報告

老師現場以法理學角度提供反思

1.製作簡報檔、上台報告

2.開始搜尋學術文獻

3.開始寫作Word檔論文

1118

論文初稿報告

法理學角度思考

同學題交論文初稿,並以簡報報告現行成果

一人報告10分鐘,老師指導與討論時間5-7分鐘,一堂三人報告,一週共6人報告,八週共48人報告老師檢討論文格式與內容

老師現場以法理學角度提供反思

1.    寫作論文報告初稿

2.    修正論文格式

3.    製作簡報

 

 

八、課程要求

1.認真學習各項搜尋資料、整理資料的方法,並多使用資料庫、查詢系統,並至圖書館學習找尋文獻

2.所有判決必須經過自己吸收消化,並整理事實(以時間為準)、雙方爭議、法院判決

3.所有報告資料,於報告前一天晚間八點前寄給所有同學和老師,若超過八點寄出,該次報告分數直接扣20分。老師則可提早將簡報檔統一上傳於網路,避免浪費當天課堂報告時間。

4.報告前,同學務必用簡報檔事前在家演練,控制時間在十分鐘內,並練習口才。現場報告超過十分鐘若報告不完,則停止報告,並酌量扣其分數。

5.同學務必於上課前花時間概略閱讀其他同學報告的資料,以掌握問題

    6.其他同學報告時,仍必須準時出席、認真聽講,尊重其他同學

    7.為了自己的未來,期末報告請認真撰寫,並可以盡情發揮自己的論點

8.嚴禁任何剪貼、抄襲

 

 

九、成績考核:

1.學習態度25(原始分數70,點名一次未到扣15分,發言一次加3分)

    2.判決或最新修法爭議報告25

3.論文初稿報告25

4.期末報告25﹪(嚴禁任何網路文章的剪貼,也嚴禁任何文章的抄襲,一經發現,以零分計算)

 

十、參考書目:

林紀東,法學緒論(二版),20082

沈宗靈,法理學(增定二版),五南,200710

楊日然,法理學,三民,20059

朱景文等,法社會學,五南,20069

楊智傑,千萬別來念法律,三文印書館,20027

 

十一、老師聯絡方式

教學網站:http://wwwt.au.edu.tw/au5840

http://tw.myblog.yahoo.com/yangjames2000

    E-mail:yangjames2000@hotmail.com  d92341001@ntu.edu.tw

    研究室電話:0226212121-55313

    研究室位置:行政大樓四樓財經學院教師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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